关于“5.19”中国旅游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对进入景区车辆实行适时管控的公告 2017-05-18 22:39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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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“5.19”中国旅游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内道路安全、畅通、有序,给广大游客创造一个温馨、舒适、便捷的旅游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并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和实际情况,忻州市公安局决定,在5月19日00:00---18:00,在南线游客中心、西线收费站、北线收费站对进入景区的车辆(不含预约旅游大巴)进行适时管控,游客可统一乘坐景区提供的旅游观光车进山游览。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公共汽车、出租车、邮政专用车和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及用于保障生产、生活必需的车辆(需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后办理通行证)除外。景区停车场和游客中心停车场停车达到饱和状态后,启动远端分流交通管控措施。

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、第九十条之规定,处以罚款200元、记3分的处罚;对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,处以2000元罚款,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
  特此公告

 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

  2017年5月15日